廉政承诺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牢固树立“为民监管、依法监管、全程监管、长效监管、和谐监管”的监管理念,不断提高自身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各种不良风气,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本人的工作实际,本人承诺: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规范药械市场秩序。 二、认真学习,钻研业务,转变工作作风,转变思想观念,讲求工作效率。 三、廉洁自律,忠于职守,规范自身行为,认真遵守党员干部廉政守则及有关禁令。 四、文明执法,依法办案,树立稽查良好形象。 五、严守秘密,接受群众监督。
金义杰 2008年6月15日
链接:2008年科室牵头任务 根据分工方案,由药品医疗器械稽查科牵头的专项工作为4项,分别是: 1、落实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实行调查、审核“二分离”制度,建立健全案件办理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标准规范和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制度、罚没物品管理制度、行政违法责任追究制度。 2、健全与公安、邮政、工商、卫生、质监、卫生等部门的联合打假协作机制;完善与周边县(市)的稽查协作网络,发现假药线索和重大案情及时上报。 3、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继续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 4、积极开展药械专项整治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坚决纠正药品违法广告屡禁不止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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