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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要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全县各大型超市、食品批发企业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作者: 记者 汪华新 来源:永嘉网 日期:2011-7-27 10:18:59 点击: |
 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流通安全,26日上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全县各大型超市、食品批发企业负责人近40人,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会议室,和与会企业代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据悉,本次签订的《承诺书》共分十条,要求各食品经营、批发企业负责人要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在经营过程中,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要保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并要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小于两年等。 在签订《承诺书》之前,与会者还学习了《食品安全法》等与食品经营者息息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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