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5日、28日,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上塘分所分别接到上塘中心卫生院防保站工作人员来电称,上塘镇下塘村有一集体聚餐(30桌)、上塘镇路口村有一集体聚餐(15桌)。接到报告后,该所及时组织卫生监督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并对加工制作场所、原料采购、加工烹调、餐具洗涤消毒、饮用水、厨师身体健康状况等提出卫生要求和监督意见。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广大村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红白喜事宴席排场越来越大,菜肴越来越高档。但是,农村家庭宴席的食品加工场所多在家庭厨房,有的甚至在露天操作,用餐人数多,且必备的卫生设施严重缺乏,存在较大的卫生安全隐患。 近年来,随着我县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不断深入,卫生监督部门充分利用责任医生卫生监督协查作用,农村家庭宴席申报、备案机制运行良好。同时加大了对农村土厨师培训力度,以及对责任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农村家庭宴席卫生监管工作在探索中不断加强。
 温馨提示:集体聚餐厨师应对采购食品提出指导性意见,禁止采购下列食品: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3、食品标签标注内容不全,或超过保质期的定型包装食品;4、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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