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受到县节能办通报表彰,上半年耗电量较去年同期节电5%以上,表明节能降耗工作取得实效。 自年初以来,我局积极响应节能降耗工作,按照县节能办的要求制定出台了《永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一、严格执行空调运行规定。夏季环境温度低于30℃、冬季环境温度高于16℃停止使用空调。使用空调时,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空调开启后关闭门窗。定期进行空调的保养、维护、清洗,提高空调效能;二、办公时间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尽量减少使用照明设备。离开办公室、下班时随手关灯,切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电源,杜绝长时间待机现象。办公室内严禁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具。会议室照明按不同情景模式控制使用;三、走廊通道、路灯等公共区域照明一律使用节能灯等措施。 我局还在办公室醒目处设立“节约能源、杜绝浪费”的温馨提示,使节约的理念深入每个人的内心,养成良好习惯,体现在平时的细小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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