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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四项措施加强对违法发布广告保健食品的监管

作者:胡海珍  来源: 日期:2008-8-8 12:41:12  点击:  

    为加大对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全省首次对违法发布广告的保健食品实施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永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迅速动员,四项措施保障本次的工作落实到位。
    1、营造社会监管氛围。联合永嘉电视台、《今日永嘉》等县主流媒体,将自2008年7月30日起对北京康之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康之诺牌清畅爽冲剂等5个违法发布广告的保健食品在全省范围暂停销售的决定通告给全县消费者。
    2、短信温馨提醒。通过本局食品安全短信平台发送食品安全消费短信,提醒消费者不要受虚假违法广告的蒙骗,应正确选购和消费保健食品。
    3、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全县暂停销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仍继续销售的将依法进行处理。7日,由永嘉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永嘉县工商部门成立的专项检查组分别对上塘和瓯北等地的12家药品零售企业和4家超市进行了抽查,没有发现禁售的保健食品。
    4、加强抽样检验。针对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中的疗效,进行抽样检验。对保健食品内掺杂药品的行为按照假药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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