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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局四种措施强化药品流通市场监管

作者:金海  来源:稽查科 日期:2007-11-28 09:11:31  点击:  

    永嘉局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作为中心任务,把监管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创新监管模式,整合监管资源,采取四种措施,强化药品流通市场监管。
    一是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监管过程中将查处经营使用假劣药械行为、取缔无证或超范围经营药品现象、规范购药渠道及药械管理列为重点,同时对涉药单位的药品质量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日常监管。
    二是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在不断加大药品流通市场检查的同时,组织开展人血白蛋白、广告药品、医疗器械等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药品流通市场整治成效。
    三是监管处罚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促进涉药人员的知法、守法。
    四是主体监管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在积极发挥监管部门主体力量的同时,借助公安、新闻媒体等单位的威慑力和影响力,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调动社会力量,努力营造药品整治合力氛围,提高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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