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学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浙食药监人〔2006〕42号)和省执业药师协会《关于开展2007年度药学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浙执药协〔2007〕6号)文件精神,药学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15学分的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继续承办温州地区2007年度药学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10月份开设班级和地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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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报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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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 |
10月12日下午-10月15日下午 |
乐清市委党校 |
10月12日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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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 |
10月13日下午-10月16日下午 |
文成县委党校 |
10月13日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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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 |
10月14日下午-10月17日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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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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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一期 |
10月15日上午-10月17日上午 |
苍南县委党校 |
10月14日下午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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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二期 |
10月17日下午-10月19日 |
苍南县委党校 |
10月14日下午14:30 |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上课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培训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必修、选修项目18元/学分,资料费20元/人。 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请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好后,携报名表在所参加班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前往相应报名点报名培训。 联系电话: 0571-88903294;0571-88903295(带传真);0571-88903247联系人:杜老师;沃老师。 附件:药学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回执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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