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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温人考〔2007〕15号

作者:  来源:温州人才网 日期:2007-05-28 14:36:45  点击: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省部属在温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浙考发〔2007〕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7年度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今年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 4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初级:上午 9:00-11:00 药事管理法规和综合知识(药学、中药学)
          下午 1:30-3:0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中级: 上午 9:00-11:0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下午 1:30-3:0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3:45-5:15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
    二、报考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相应条件,均可报名参加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参加药学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考试人员须取得药学(中药学,下同)及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下同)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药学工作满1年。
    2、参加药学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药学和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受聘担任药师满7年;
    (2)取得药学和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满6年;
    (3)取得药学和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满4年;
    (4)取得药学和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受聘担任药师满2年。
    (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报考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07年底。
    三、考试级别、专业设置及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今年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设初、中级两个级别;考试专业设置分为药学和中药学;各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考生答题时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 皮,无声无编辑功能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今年我省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5月29日至6月6日,届时考生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2007年度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要求为2006年以后拍摄的免冠白底证件彩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为20K以内,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考生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上的信息必须与报名系统填写的信息一致),"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照一张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携带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附复印件各一份)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一起,于6月5日至7日,部、省及市属单位和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单位的报考人员到温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学院中路5号人才大厦裙楼3楼服务大厅)进行现场确认,各县(市)人员到附件2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各县(市)人事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必须严格按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并收取考试费。
    经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10月31日至11月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现场确认结束后,各县(市、区)需将报名表、考试费等材料进行整理、汇总,于6月15日前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考生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五、考试收费
    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按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 号文件规定执行,即考试费按每人每科50 元收取。
    六、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的具体事项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七、成绩公布。
   
今年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由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附件:
    1、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2007年度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地点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人事 资格 考试 通知
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温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7年5月22日印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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