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 经研究对2001年_2005年通过全省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并符合浙人专(2001)132号文件规定的人员进行药师(中药师)资格认定。请符合条件的人员见通知后速到所在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提供有关材料申请资格认定。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请将申报情况汇总后报我局人事教育处(汇总表见附件一)。认定申报工作截止至2007年2月底止。 申报认定药师(中药师)需提供以下材料: 1、药学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工龄证明。工龄证明须经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签署意见和盖章。 4、身份证复印件; 5、2006年药学初级继续教育学分打印件或参加继续教育的缴费发票。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按以上编号顺序装订,对材料不规范的谢拒受理。 附件一:认定人员汇总表; 附件二:各县(市、区)食品监督管理局(分局)联系电话及地址。 附件三:认定资格的条件。 附件一:认定人员汇总表(请点击下载) 附件二: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联系电话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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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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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仓前街134号 |
65893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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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鸣阳路乐成镇170号 |
6259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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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上塘镇政西街(药检所内) |
67256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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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北岙镇县前路12号 |
63489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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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县府大院 |
2381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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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灵溪原参茸市场2-8号 |
64705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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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县府大院内 |
67832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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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罗阳镇东大街118号 |
67595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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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
江滨路罗湾锦苑11幢 |
88139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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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
西山东路388号(净水大楼) |
56686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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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
状元镇龙腾南路268号2楼 |
8638 |
附件三: 取得浙江省药学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认定药师(中药师)资格条件如下: 一、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担任药士职务满二年, 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从事药学工作满三年。 二、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担任药士职务满四年, 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从事药学工作满五年。 三、非药学大专以上学历,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四、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含非药学专业中专)担任药士职务满五年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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