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温州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申领、变更、注销程序》,以下企业符合变更条件,我局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1年12月16日至2011年12月22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67257110,传真:6725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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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
企业名称 |
变更项目 |
原登记内容 |
现变更内容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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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DB0320161 |
永嘉县恒春堂大药房 |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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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恒春堂大药房 |
永嘉县恒春堂大药房(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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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DB5771177 |
永嘉县普利药店 |
质量负责人 |
吴林通 |
谷美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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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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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
乙类非处方药: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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