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为充分发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职能,完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评价、激励、惩戒体系,提高企业守法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促进企业自律,确保经营产品质量,根据《浙江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温州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2011年度永嘉县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评定范围:《办法》中规定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仍在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包含兼营医疗器械的零售药店和2011年6月30日以后新开办企业)
根据企业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稽查等实际情况,对个企业的检查结果进行梳理、汇总。评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评定程序。
联 系 人:薛鹏程
联系电话:57677721
二0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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