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2007年浙江省药品抽验计划,今年二季度我省对16家药品生产企业105批药品、1家药品经营企业9批药品和7家药品使用单位40批医院制剂进行评价抽验。结果为:抽验154批药品,150批药品符合规定,4批药品不符合规定,其中,中药材、中药饮片各1批,医院制剂2批质量不符合规定,不合格率为2.6%。现发布2007年第3期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并就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市局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的不合格药品依法作出处理,并采取措施制止不合格药品的继续流通使用。 二、本期公布的不合格药品处理工作要求在2007年10月31日前完成。相关市局应填写《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公布不合格药品处理情况报表》,并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声局监察稽查分局。 附:药品质量公告
二ΟΟ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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