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工商总局〔2007〕58号明传电报和省工商局〔2007〕22号明传电报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温州市工商局采取“三个强化”措施,确保明传电报精神落到实处。 一、强化食品市场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落实。要求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前段时间建立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常抓不懈,防止出现滑坡现象。要加强宣传教育和日常巡查,树立市场举办方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经营户的法定责任意识,提高工商干部的监管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食品市场标准化管理。对违反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予以处理,努力实现全市食品市场制度、台帐、索证索票和督查记录的“四统一”,全面推进示范食品市场建设。 二、强化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在节日期间,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四位一体”食品质量安全快速定性检测体系的作用,认真组织人员抓好检测工作的落实。食品安全检测车全部出动,食品安全检测点、各工商所检测箱全部启动,工作人员要全部到位,拓宽检测范围,加大检测频率。同时,加强便民检测窗口的值班制度,确保群众投诉及时得到处理。加强对市民消费需求较旺的重点消费商品开展重点监管,突出对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管,查源头,截流通,捣窝点,确保节日期间流通领域食品消费安全无忧,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轻松、愉快、健康的节日。 三、强化流通环节畜禽动物疫病的监管和防控。冬春季节是候鸟迁徙和畜禽产品交易的高峰季节,也是防控动物疫病的关键时期。要求各级工商行政鼓励机关立足自身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在流通环节加强畜禽动物疫病的监管和防控,加强日常巡查,督促市场举办单位严格履行职责,规范经营行为,严格索票索证。特别是加大对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发现手续不完整的畜禽类商品,坚决予以下架。同时,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并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和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应急机制,及时、果断地处置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地发布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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