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堂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予以取消。市政府办公室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并对有关问题作出重申。 市政府重申,各级各类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上岗。学校要严把食品及原料的采购关,严禁购买没有厂名、没有产地、没有检疫证的产品;制作食品必须符合卫生有关要求,过期、腐败变质、劣质食品不得给学生食用;学生饮用水必须有质量合格证。 我市还将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问责制,对玩忽职守,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痢疾的以及隐瞒实情不报的学校和责任人,将予以严肃处理。 我市教育部门将联合卫生部门开展一次全市性学校食品安全大检查。各级卫生监督部门也将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的监管,定期对各学校的食堂、商店及周边的食品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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